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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可以免于办理个税汇算

发布时间:2025-08-05 浏览:2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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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27.12.31期间免于办理个税汇算的情况:

(1)年度综合收入: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计

(2)年度综合收入额:指工资薪金应发数、劳务报酬和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扣除费用后收入额金额的合计

(3)不需要汇算情形

年度综合收入(不减任何费用的毛收入)没超过6万+不存在交个税,不用汇算

(4)免汇算情形

①年度综合收入(不减任何费用的毛收入)没有超过12万元+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免汇算

②年度综合所得需要做汇算,但是汇算补交个税的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免费算

(5)需要汇算情况

年度综合收入(不减任何费用的毛收入)超过12万+需要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举例:均无其他任何附加扣除

1. 张三月工资5000元

解:1-12月全员全额申报0元个税,次年3-6月个税汇算,无需汇算

2.张三月工资1万,在一个公司发放

解:1-12月发工资已预缴个税=3480元,次年3-6月个税汇算,属于不需要汇算,但前面交的个税也不能退.

3.张三月工资1万,分别在三个公司分别发3000元,3000元,4000元,

解:1-12月三个公司分别全员全额申报,0元个税,次年3-6月汇算,需要补个税3480元,但收入没超过12万,属于免汇算

4.张三月工资10200元,两个公司分别发10000元和200元

解:1-12月两个公司分别申报预扣个税3480元和0元个税,次年3-6月汇算补税款240元,没有超过400元,免汇算


参考资料:财政部 税务总局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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