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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

发布时间:2024-06-24 浏览:1366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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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规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销售货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自2011年8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

三、销售劳务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四、销售应税服务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五、货物代销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企业在委托代销货物的过程中,无代销清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1)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1)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

六、货物视同销售:

1、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2、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3项至第8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七、服务视同销售: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八、贷款服务:

1.金融企业(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3.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读:关于贷款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4.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一般按月或按季结息。公告明确了纳税人结息日确认的利息收入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

九、建筑服务扣押质保金:

1.质量保证金: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在建安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从总工程款中预留一笔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以下统一称为“质保金”

2.对于质保金部分的是否需要开票是由企业双方协商而定的:

施工方根据合同总金额全额开具发票。

  此时施工方并未收到质保金部分款项而全额开票,如果后续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并提供维修服务或者承担第三方代履行的维修费用,则保修期满建设单位应全额支付质保金;如果施工方并未履行维修义务且不承担代履行维修费用,经确认后,维修费用应在质保金中扣除,保修期结束后建设单位返还剩余质保金,施工方则需要针对扣除部分进行红冲,如果质保金已全额扣完,或同时还需要向建设单位超额赔偿,施工方需要对质保金部分进行红冲,而索赔部分,建设单位并未发生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施工企业根据合同总金额扣除质保金部分进行差额开票。

根据规定,质保金部分在实际取得建设单位支付的质保金时达到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

同第1种情形,在质保期满后,施工方应根据收到的质保金金额开具发票,如果由于未提供维修责任且不承担维修费用导致金额被扣完,又或者还需要超额赔偿,施工方不需要针对质保金开具发票,相应的赔偿,建设单位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十、电力产品:

1.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预缴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计算公式为:

预征税额=上网电量×核定的定额税率

3. 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凡能够核算销售额的,依核定的预征率计算供电环节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能核算销售额的,由上一级供电企业预缴供电环节的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核定的预征率

4.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月末依据其全部销售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并根据发电环节或供电环节预缴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应补(退)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发(供)电环节预缴增值税额

十一、油气田企业:

1.为油气田企业收讫劳务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劳务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收讫劳务收入款的当天,是指油气田企业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款项的当天;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取得索取劳务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4.油气田企业所需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采取纳税人统一集中领购、发放和管理的方法,也可以由机构内部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领购。

十二、进口货物:

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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