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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详解“文化事业建设费”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97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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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业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什么是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人?

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境外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由境内接受服方代扣代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

广告服务业: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基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广告发布、播映、展示等

注意广告细分有些是不交文化事业建设费的:

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属于“设计服务”无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安装属于“建筑服务”无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牌属于“销售货物”无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所以,在实际执行中,如果业务既包含广告设计、广告牌制作、广告安装,也包含广告发布的,建议按照兼营处理,分别纳税并开具发票。

如:

分别开具*金属制品*广告牌、税率13%(或征收率3%)

*设计服务*广告设计、税率6%(或征收率3%)

*建筑服务*广告牌安装、税率9%(或征收率3%)

*广告服务*广告发布费,税率6%(或征收率3%)

娱乐业: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

广告业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必须取得发布费的发票)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3%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政策?

1.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2万元时,为减轻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负担,部局两家发文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3万元后,部局两家又发文明确,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此项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并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后,部局两家也未再相应提高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

因此,目前仅有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仍继续有效。


2.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50%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年第25号公告“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公告25号公告到期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小结:

1.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2万或一般纳税人,不享受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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