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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保基数又涨了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18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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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根据川人社办发[2023]62号和成社办[2023]36号发布了成都2023年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最低基数为4246元,最高基数为21228元。

成都最新社保基数标准的发布释放出什么信号?

1. 为什么成都每年7月才出炉当年社保的最新基数,而不是在年初出炉?

① 成都在计算上年度平均基数是以每年4月到次年4月为一个年度,2022年4月到2023年4月为2022年度。

② 在2023年5月份来计算2022年社保平均基数及核定2023年社保基数的上下限,并发布2023年上下限和执行时间,再来清理2023年1月到执行月份前应补缴的社保金额。预计企业很快就会收到清补1-7月的社保通知。


2. 2023年的最低最高基数计算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成都上年参保总基数/成都总参保人数=平均缴费基数;平均基数*60%为最低基数;平均基数*3倍为最高基数.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告的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84912元,月平均为7076元,即2023年平均基数为7076元
②2023年最低基数=7076元*60%=4245.6元=4246元
③2023年最高基数=7076*3倍=21228元

3. 2023年实际工资表上的金额以及社保发布的上限下限金额,决定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社保成本?
①工资表上工资金额小于4246元,按4246元计算和缴纳社保,比如清洁人员或前台小妹的工资3500元或4000元,也得按4246元计算缴纳社保。
① 工资表上工资金额大于21228元,按21228元计算和缴纳社保,比如销售人员保底加提成工资月合计50000元也只按21228元计算并缴纳社保。
② 工资表上工资金额在4246元和21228元之间,按工资表上的应发工资金额计算和缴纳社保。比如:工资表上应发工资15000元或20000元或8000元都是按15000元或20000元或8000元计算缴纳社保。

4. 社保成本又涨了!
①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负担社保的成本都是涨了的。
② 经济不景气,企业的社保成本在增加,企业在招人用人上面会变得更加谨慎。
③ 就业压力本来就大,社保让企业招人计划收紧是很正常的;所以,找工作的人不要太挑剔,能有一份工作就不错,和企业一起活下来是最明智的选择。

附原文件: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告的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84912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62号)《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成社办〔2023〕36号)规定,我市2023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根据川人社发〔2023〕9号文规定,2023年5月1日起,四川省工伤保险费率按下调20%执行,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1.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 根据川人社办发〔2023〕62号文和成社办〔2023〕36号文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2023年1月至7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3. 根据成社办〔2023〕36号文规定,暂从2023年8月1日起,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若四川省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五、单位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1. 根据川办发〔201927号文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经与税务部门共同确定,20238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费基数按新的缴费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底前可补缴2022年、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自愿向税务部门申请补足2022年、2023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延展期政策规定补缴2022年、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缴纳。

3.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四川人社”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办理,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地址: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二楼,电话:12366/87653446)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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