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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率】调高意味着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29 浏览:378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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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纳税人有国税发〔2008〕30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三条第(一)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税务机关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应税所得率。

行业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5
制造业8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8 原4%税负1% 现8%税负2%
交通运输业10
建筑业15 原是8%税负2% 现涨到15%税负3.75%
饮食业12
娱乐业20
其他行业20 原10%税负2.5% 现20%税负5%

二、对纳税人有国税发〔2008〕30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三条第(二)、(三)、(四)、(五)、(六)项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应税所得率。

行业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10
制造业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15 原4%税负1% 现15%税负3.75%
交通运输业15
建筑业20 原是8%税负2% 现涨到20%税负5%
饮食业25
娱乐业30
其他行业30 原10%税负2.5% 现30%税负7.5%

附原文件内容:

国税发〔2008〕30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广西税务局上调核定征收率的幅度可以说是非常大的,有的行业核定后甚至比查账征收的税负还要高,这也体现出国家对核定征收监管得越来越严格,迫使企业由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转变,核定征收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

这样做的目的,过往大家都想走核定征收;

一是不用取得成本费用发票方便;

二是核定征收体税负低(因为在市面上要票不要票两个价);

这次广西把核定征应纳税所得率调高,也就是让纳税人选择核定征收,规范依法纳税!


纳税人不仅要走查账征收这条路,而且账要做的规范,否则税务机关会用核定征收,让企业付出更高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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