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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前瞻—10年试点的两个城市

发布时间:2021-10-26 浏览:433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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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国家改革的步伐!

1、房地产税五年试点后正式立法执行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二、纳税人: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三.试点期限为五年,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四、划重点:
1、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2、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3、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
5、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6、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2、上海和重庆早就试点让这次改革有了基础参考

原文参见:

① 沪府发〔2011〕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②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2011年开始)


3、个人猜想和思考

1、多一个“地”字,成就历史上重大的房产税改革,“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意味深长

2、房地产税5年后立法:也就是每个家庭要依法缴纳房地产税了

3、试点期间,各地政府自己来定,5年后国家综合立法成为全国统一法律法规

4、纳税义务人:所有权人

5、纳税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

6、纳税计税依据:市场交易价格(无正当理由偏低由税务核定)

7、税率:千分之几,网络上流传的百分几不靠谱

8、征税面积=家庭总面积-免税面积(人平60平方米等,且本市居民)

9、新购第二套房才交,或新购后超过交税面积才交

10、抢人才的杀手锏也在免税面积上做文章

11、任何改革都有两面性,任何改革不可能照顾到每个人,房地产税改革炒房团受到影响,但有可能羊毛出在猪身上转嫁压力给租房者或买房者

总之,国家2025年前改革的步伐不会停,而是越来越大,如何在改革中生存和发展自己,是我们每个公民或每个企业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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