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快讯
咨询热线
028-85009587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4楼401
发票备注栏为什么这么重要?
会计实操&会计职称培训基地
如果你认为本文有用,请看完后点击文章开头的分享:分享到QQ空间,让朋友们都能学习!
一、哪些业务自开票必须在备注栏备注
二、哪些业务代开票必须在备注栏备注
三、票样
四、未按规定在备注栏注明的税收风险
1.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开具),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相关文章
- [2025-04-15] 【超全解析】新【征管法】让人大开眼界!
- [2025-03-31] 电商平台和电商行业税收严管时代来了
- [2025-03-31] 买一赠一的账务和税务处理
- [2025-03-31] (收藏)农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集
- [2025-03-14] 新《会计法》加大了谁的责任?
- [2025-03-13] 一文说明【通行费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