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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增值税发票新规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839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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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增值税发票的文件

国税发【1995】192号:强调发票三流

国税发【2004】119号和【2005】6号:检查发票相关通知(检查标准)

国税发【2004】123号:对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

国税函【2006】156号:增值税发票开具等的合规性

国税函【2006】969号:金税系统发现违规专票的处理

国税函【2007】517号:对失控发票数据进行采集

国税发【2008】33号:国家查验规定

国税函【2008】607号:对失控专票处理批复

税务总局2012年22号公告: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票办理出口退税规定

税总发【2015】122号:国家对发票数据风险管控

税总发【2015】148号:异常抵扣凭证

税务总局2016年47号公告:红字发票规定

税务总局2016年76号公告:走脱失联的认定

税务总局2019年38号公告:国家对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管理

二、2020年2月1日起执行38号公告“异常抵税凭证”及处理

国家为了监控“注册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骗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实施违法虚开行为后快速走逃(失联),恶意逃避税收进行监管,这些企业既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也极大损害了守法经营纳税人的权益,进一步遏制虚开发票行为,出台了38号公告;

38号对哪些列入“异常凭证(发票)“以及对列入异常凭证的处理,作了详细的规定,因为内容太多,特为大家梳理成图的形式,便于大家学习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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